中汽协汽车零部件行业“精益生产互助会”会员招募
各汽车零部件企业:
中汽协汽车零部件行业“精益生产互助会”从2011年6月开始筹备,于2012年3月26日正式成立,现在有会员企业6家。为了使更多的企业能加入“精益生产互助会”,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并受益于“精益生产”改善活动。现决定招募2013年会员单位。
一、应招单位条件:
遵守互助会章程,公司一把手积极支持,有强烈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意愿,已经形成生产线流程(具体情况可参考年会介绍),协会龙头企业、有精益生产实施经验者优先。
二、招募会员数量:
为了保证“精益生产互助会”活动质量,2013年拟招募4家会员企业。
三、报名方式:
1、通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零部件分支机构、基地推荐,并提交入会申请书;因增加数量有限,每个分支机构推荐数量不超过两家。
2、向“精益生产互助会”秘书处自荐,并提交入会申请书。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12年11月30日。
五、“精益生产互助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雷 电话:18953098787 邮箱:genglake@163.com
本年度“2012中国汽车零部件年会”专题交流板块将设有精益生产的实施与体会板块,专门介绍互助会的实施情况,有兴趣的单位可报名参加,会议通知见我会网站——www.caam.org.cn。
“精益生产互助会”秘书处
2012年10月9日
附件一:中汽协汽车零部件行业“精益生产互助会”简介
一、“精益生产互助会”的宗旨
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领导和电装公司的支持下,以共同提高“精益生产”水平为目的,以促进全体会员相互帮助、相互合作共同进步为宗旨,在行业内共同学习、实施并传播“精益生产”理念。
二、“精益生产互助会”组织架构
本会设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及普通会员单位,由秘书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会长单位: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担任;秘书处设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零部件部。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由全体成员公司组成。会员单位将分若干活动小组,其组长单位将根据电装专家意见经理事会讨论后,由精益生产实施较好的单位担任。
三、“精益生产互助会”活动介绍
本会的所有活动统称“互助—新台阶”活动,所有改善活动均在中汽协领导和电装公司技术支持下开展,并在会员单位的实际生产现场进行。
2011年6月,对所有会员企业进行“精益生产”知识方法研修。
(活动新闻稿链接: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10621/1505057566.html)
2011年6月—12月,电装公司专家常驻两家模范企业,对示范生产线进行改善指导。通过半年的实际指导,培育出了两家模范企业。
(活动新闻稿链接: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11213/1105065570.html)
2012年4月—12月,电装公司与两家模范企业对其余4家成员单位进行两轮改善活动,每月改善一家单位。
(活动新闻稿链接: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20331/1805070713.html
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11213/1105065570.html
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20509/1005072040.html
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20605/1005073355.html
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20727/1405075970.html
http://www.caam.org.cn/xiehuidongtai/20120910/1605078145.html)
附件二:中汽协汽车零部件行业“精益生产互助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零部件行业“精益生产互助会”是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日本电装公司共同倡议成立的互助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领导和电装公司的支持下,以共同提高“精益生产”水平为目的,以促进全体会员相互帮助、相互合作共同进步为宗旨,在行业内共同学习、实施并传播“精益生产”理念。
本会的所有活动统称“互助——新台阶”活动。
第三条: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全体会员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构架
第四条:本会设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及普通会员单位,由秘书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会长单位: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担任;秘书处设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零部件部。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由发起的七家公司组成。会员单位将分若干活动小组,原则上产品相同或相近,构成竞争关系的单位应避免分至同一小组;其组长单位将根据电装专家意见经理事会讨论后,由精益生产实施较好的单位担任。
第三章:会员基本守则
第五条:会员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二、有获得精益生产培训和参加本会举办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会员合法权益。
四、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需长期不断、大力支持本会相关活动。
五、所有会员单位有无私帮助其他会员单位提高精益生产的义务。
六、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包括承办和出席本会组织的精益生产研讨会、学习会及其他相关活动。
七、定期向本会秘书处报告精益生产推进情况,反映推进中的问题。
八、对外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本会的学习资料,包括各种文字及影音资料。
九、提供相关教案和资料。
第四章:会员入会的程序
具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资格,并且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商,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为本会服务的意愿。
三、有提升本企业精益生产管理水平的强烈愿望。
四、能无偿、全心全意地帮助其他企业提高精益生产管理水平,同时能允许其他会员单位到本单位现场共享精益生产管理提升的成果。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须向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入会的理由,做出搞好精益生产的书面承诺和决心,并承诺对其他企业无偿帮助。
二、由秘书处商电装专家并委派理事会单位成员(含秘书处成员)到申请单位现场考评,形成书面材料通过秘书处报理事会讨论。
三、经理事会成员单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入会程序,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章 本会主要工作目标及活动方式
第九条:本会主要工作目标
一、在电装的支持和帮助下,建立精益生产模式的模范企业,并培训出具备“精益生产”能力的老师。
二、模范企业根据接受的精益生产知识自主提升,并接受消化形成相应的教案。
三、模范企业与其他会员单位之间进行无偿互助,培养“精益生产”老师,同时提升自身水平。
四、以此种模式不断孵化出不同层次的模范企业和老师并辅导其他企业。
五、定期组织研讨会和学习会,让不同层次的模范企业互相学习和提升。
第十条:本会主要活动方式
一、“精益生产”互助会活动分会员大会和分组互助推进两种形式。
(一)、会员大会每年年终召开1次,由秘书处与电装公司共同组织,会员相关单位轮流承办;
(二)、分组互助推进会按制定的活动计划举行,由组长单位牵头与电装公司共同组织,活动由组员单位轮流承办。
二、会员大会主要举办精益生产实施年度发表会,并讨论章程修改以及决定和调整本会目标、主要工作。原则上重大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后执行。
三、特殊情况经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全体代表大会。
四、每次组织的活动,相关会员单位都要积极参加,并保持出席人员的相对固定。
五、所有活动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参加单位自行承担;活动承办单位应认真做好承办活动的相关工作,同时承担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人员参加活动所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
第六章:互助会公约
第十一条:认真是实施“精益生产”的精髓及关键
会员单位应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认真对待互助会组织的每项活动,包括:实施本企业已制定的精益生产计划方案;协助其他企业制定精益生产计划方案;承办、参加互助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等。
第十二条:不断学习是实施“精益生产”的前提
会员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经常、不断地学习精益生产相关知识,深刻体会“精益生产”的精髓,克服困难、百折不挠,实施精益生产;
第十三条:互相尊重是本活动成功的保障
在本企业实施精益生产的过程中,应尊重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尤其要听取一线员工的意见;在企业互助过程中,企业间应以平等的身份,相互尊重,认真听取各单位意见,同时注意保守秘密,不得泄漏企业不应公开的信息;尤其应当尊重电装专家的意见,积极配合,按照专家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是本活动的目的
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创造互帮互助的企业间合作关系是本互助会的宗旨,会员单位应在不断提高本企业管理水平的同时,积极、真诚地帮助其他企业共同提高,使会员企业的管理水平、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
一、会员自愿退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
二、会员要遵守互助会章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会员之间的监督。对违反上述原则,不尊重专家指导、不积极进行现场改善的单位;会长单位以及电装公司有向该单位提出警告、终止其 参加互助会相关活动,解除该单位互助会成员身份的权利,并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网站公布。
原则上,会员一年内要100%参加会内活动。如果不能参加,要提前通知秘书处。连续出现不出席的情况,将由理事会审议,酌情考虑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关于本会章程的修订,原则上一年一次,经理事会同意或授权,由秘书处起草,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中汽协零部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