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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类投诉上升 发动机变速箱投诉多

发布日期:2013-03-15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3467
中国汽车配件社区网讯:交通工具类投诉上升 发动机变速箱投诉多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与汽车消费相关的投诉也成为广大车主关心的焦点话题。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2.6万余件,投诉量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其中涉及汽车及其零部件的投诉超过1.5万件,质量、合同及售后服务成为家用轿车投诉的三大主要问题。
      而在广东省消委会公布的“2012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中,汽车消费投诉案例也榜上有名。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汽车质量的投诉中,发动机、车身、电气、变速箱等汽车核心零部件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为主要投诉对象。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必须对车辆的车况及性能有所了解,尽可能多掌握一些汽车专业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保留购车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票据,以防遇到问题之后取证困难投诉无门。
      合同纠纷:
      借助模糊条款侵害车主利益
      根据中消协披露的数字,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与汽车及零部件相关的投诉超过1.5万件,位列各个商品类别中的第五位,其中受理家用轿车投诉7755件,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是家用轿车投诉的三大主要问题。其中,涉及合同问题的投诉占19.3%,是继房屋投诉之后合同纠纷最为集中的商品领域。
      记者了解到,去年佛山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第1号消费警示,就与汽车买卖的合同纠纷相关。
      市民陈先生在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轿车,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总金额为1087500元,除净车价960000元外,预付购置税99000元,保险费26500元,防爆膜等2000元,多退少补。该汽车入户后,陈先生才发现购车发票金额为925000元(含增值税134401.71),而购置税发票额仅为81000元。陈先生马上向该汽车销售公司要求退回多收购置税的18000元,但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退回多收费用。经佛山市消委会调解,消费者才得以收回18000元。
      据佛山市消委会介绍,部分经销商会利用消费者不熟悉汽车上牌入户手续的情况,报出虚高的“包牌价”,再借助模糊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大多数消费者也因为签了“包牌价”购车合同而不再关注实际收费金额,其中可能存在的购置税差价、保险费差价等费用就自然地成了销售商的收入。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列出净车成交价、预付购置税费用、预付保险费、加装改装等费用明细,并约定多退少补,防止商家虚报费用谋利。拿到单据后,要认真检查所有单据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如有代办车险的话,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与约定是否一致。消费者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应及时与商家交涉,要求兑现承诺。遭拒后,可向消委会投诉或向相关部门申诉举报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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