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外资讯

中国轮胎,仍受制裁

发布日期:2021-05-24 来源:轮胎世界网 浏览次数:2794
当地时间5月21日,美国商务部(DOC)裁定,对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4地生产的乘用车轮胎,加征关税。
 当地时间5月21日,美国商务部(DOC)裁定,对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4地生产的乘用车轮胎,加征关税。


据了解,除了中国大陆地区外,上述4地是亚洲最重要的轮胎产地。这表明,美国对亚洲轮胎的贸易壁垒持续提高。

通常情况下,美国商务部批准关税政策后,应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审查DOC的决定,并确定加征额外关税的理由是否属实。

ITC已安排,在5月25日举行一次听证会。所有相关当事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据悉,去年12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初步决定,对上述4地生产的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幅度为13.25%-98.44%不等。

其中,韩国为14.24%-38.07%;中国台湾52.42%-98.44%;泰国为13.25%-22.21%;越南最高为22.30%。


具体税率如下:韩国,韩泰轮胎38.07%;耐克森轮胎14.14%;其他公司(包括锦湖轮胎)27.81%。

中国台湾,正新橡胶33.3%;南港轮胎98.44%;其他公司84.33%。

泰国,玲珑轮胎22.21%;住友橡胶13.25%;其他公司16.66%。

越南,全国22.30%(不包括赛轮、建大、普利司通、锦湖、优科豪马)。

另外,越南的轮胎制造商,还须加征6.23%-10.08%的反补贴税。

 
[ 资讯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创始人致辞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聚汽申明 |加入我们 |荣誉资质 |发展历程 | 网站留言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客服电话:0571-81020910 邮箱:info@b2bautoparts.cn 节假日休息:15658103160

Copyright© 2010-2017 Hangzhou Juqi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聚汽网_聚汽观察_汽车后市场 版权 所有 浙ICP备11022915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1002012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