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是否强大,关键看系统、培训、供应链三大能力是否已建设完成。
1、完成基于SOP(标准化工作流程)的信息化建设;2、关键岗位(店长、技师、SA)培训与构建人才成长体系,能够批量输出各岗位人才;
3、支持扩张的供应链体系;
《直营、类直营及加盟异同一览表》中所列四种模式,不同企业会有一些调整 ,称呼上也会有所不同,部分企业会将托管称为管理直营或直控加盟,也有将 合伙人制归为直营。
直营模式,对资金、人员、供应链、运营均由总部处置,模式最重、可控性最 强,加盟模式,理论上总部与业主各取所长,模式较轻、可控性较低,近年来 ,托管/合伙人制类直营模式,成为行业较为关注的模式。从《直营、类直营及加盟模式异同一览表》中可以看出,托管/合伙人制的优势是利益绑定的同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总部与业主发挥各自优势:总 部在模式、培训、运营体系及供应链能力等方面发挥专长,业主提供资金、人 脉、关系等方面发挥优势。
托管/合伙人制类直营模式,在某些方面对总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人员 培训与批量输出、运营体系复制不走样、及供应链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