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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查违规售车 已签购车合同需公证

发布日期:2012-07-03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1438
汽车限购令追踪据新华社电广州市从7月1日起,对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管理。昨天,广州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将严查限购令后违规突击售车行为,对违规售车将追责,对已签购车合同要求进行公证。昨天,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认真执行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多个部门将联合行动,检查各汽车销售商执行通告的情况,杜绝违反通告的...

汽车限购令追踪

据新华社电广州市从7月1日起,对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管理。昨天,广州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将严查限购令后违规突击售车行为,对违规售车将追责,对已签购车合同要求进行公证。

昨天,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认真执行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多个部门将联合行动,检查各汽车销售商执行通告的情况,杜绝违反通告的违规行为。

突如其来的限购新政令市场措手不及,在限购开始实施后,许多汽车经销商抢打时间擦边球,突击售车。根据通知,即日起,广州市工商局将到各汽车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按政府通告查处违规行为,同时收取7月1日零时前已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副本、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存单、交款凭证及台账资料的复印件,封存备作公安、交通、公证部门对有关材料真实性的核查。

对于7月1日零时前已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支付预订金,或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购买方,为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办理公证证明的,应于7月9日17时前,向本市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逾期申请,公证机构将不再受理。广州市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于7月20日17时前出具公证书。汽车销售商、购买方对7月1日零时后的倒签合同、变更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时间、发布虚假信息等汽车销售交易行为,导致车辆无法办理注册及转移登记的,买卖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取得中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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