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由25%下调至15%。(详情见上图)
其实,进口车下调关税的信号之前已有释放。在2018博鳌亚洲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今年,我们将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同时降低部分其他产品进口关税,努力增加人民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
随后,4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陈因透露,工信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进口关税调整史
历史上,中国汽车进口关税经历过多次调整。
1986年关税和进口调节税合并征收,以汽车排量作为关税征收标准,排量为3L以上的轿车税率高达220%,3L以下为180%。
1994年汽车关税第二次调整,进口轿车排量在3L以上的,税率下调到150%,3L以下的下调至110%。
1997年,进口汽车关税降到了100%和80%(仍以排量3L为分界)。
2002年至2006年,我国逐步将进口汽车关税税率下调至28%。
2006年7月1日,财政部宣布,进一步降低部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16.4%降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