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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停车难 人大代表建议有车位才让买车

发布日期:2011-03-01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俞立严 浏览次数:995
买车,拍车牌,是否根据停车位说了算?对于困扰上海人的停车难问题,市人大代表、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三院泌尿外科主任张士青日前提出了名

买车,拍车牌,是否根据停车位说了算?对于困扰上海人的"停车难"问题,市人大代表、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三院泌尿外科主任张士青日前提出了名为"关于市人大应尽早制定《居住小区泊车法》的建议"的书面意见。

张士青代表直言,新法规应规定:市民在买车时必须提供居住小区有停车泊位的证明、居民小区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重要内容。

占道泊车带来安全隐患

"我现在天天和几辆车子抢一个垃圾站旁边的停车位,而且早上8点之前必须开走。"市民袁先生说自己每天都为停车问题而烦恼。而家住建于20年前的小区的郑先生则介绍说,小区没有地下车库,地面也没有规划车位,停车全部是占用地面道路画格子。"现在的问题是,物业把部分车位固定租给了部分业主,我们这些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只能到处\'流浪\'。"

张士青代表指出,随着本市私家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住宅区泊车位短缺成了越来越突出的难题。在相当多的住宅小区内,占道泊车现象十分严重,既妨碍了居民的行走安全,又给消防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立体车库灵活方便

张士青代表认为,在沪上小区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是解决泊车位不足的有效办法。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设置灵活方便,既可建造在地面,也可建造在地下。但由于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造成本较高,每个车位需数万元,再加上日常运营成本,其建设将面临一系列问题,诸如相关规范标准的制定、建设由谁负责、资金由谁出等,这需要市人大制定《居住小区泊车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张士青代表呼吁,《居住小区泊车法》的出台宜早不宜迟。同时,他建议,未来的《居住小区泊车法》应规定,市民在买车时必须提供居住小区有停车泊位的证明,以避免因居民新购私家车而造成新的占道乱停现象。

市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研究院卢汉龙也很关注停车难的问题,"没有车位不要买车。"卢汉龙代表表示,上海要控制私家车数量,舒缓交通压力避免拥堵,就要从源头上抓起,现阶段正在讨论的将部分马路、高架路下的空间设置给市民停车是可以的,但是卢汉龙代表建议,要将申请私家车车牌和停车位的条件结合起来,申请牌照要有停车位,没有停车位不能申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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