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检总局目前的回复看,目前调查的结果尚不能要求大众强制召回。但这个结果也引起了业内人员的担忧。
“不适应中国的道路状况就说明有问题,问题在中国暴露出来了如果不解决,未来也许还要在其他国家暴露出来,特别是年底新的DSG投产以后,不再享受十年质保期,未来消费者的利益如何来保障?”一位零部件行业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而温献宏也告诉记者,“最好处理方式是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来进行维权。”
但由消费者个体或集体诉讼,就会涉及到消费者维权的成本问题。此前,向质检总局递交召回申请,盈科律师事务所是免费的。不过,一旦进入诉讼程序,程序就会复杂很多,维权也更困难,从律所的角度就需要准备更完善的材料,逐一统计故障情况,不得不涉及到诉讼成本,包括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一系列的费用,对消费者而言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目前,该所正在与消费者进行协商,而在此过程中,一些相对问题比较轻微的消费者,出于成本的考虑,已经退出了维权行动。
质检总局执法两难
“拒不进行召回,大众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认为。DSG事件,已成为法律上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五条中将缺陷认定为应当是在汽车的设计、制造中普遍存在的。但是普遍存在并没有明确的量的说明,这也为“缺陷”的鉴定增加了难度。
“构成缺陷的产品一般涉及的问题产品比例是非常高的。”吴冬告诉记者,在一些案例中,甚至高达90%以上,但市面上销售的DSG的故障率并没有那么高,但确实不属于个案,这使得对该缺陷的界定模棱两可。
“大众作为国际公司,也有强大的法律部,必然会经过充分研究并钻中国法律的空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也私下评论。
事实上,在接到召回申请后,国家质检总局确实也做了调查。蒋苏华告诉记者,一些车主反映,他们也都接到了调查电话。而记者从大众在华的两个合资工厂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也曾多次到工厂了解情况。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曾发布“新闻动态”称,如调查确认DSG变速器存在缺陷,将依法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保护消费者安全。
为什么暂时没有对DSG进行缺陷认定?吴冬认为,质检总局也有难言的苦衷。与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国均已经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不同,中国直到2004年3月15日才正式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当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该规定仅针对M1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不包括轮胎以及其他汽车重要零部件。所以对于目前类似于大众DSG变速箱等零部件的召回问题仍未有明确规定。
除此以外,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大众目前仍未找到召回的具体办法,并不是简单地更换零部件或者更换变速箱就能解决,如果召回后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承认缺陷的大众汽车就会面临退车或给消费者补偿损失的风险,这将会牵涉到大笔费用。相对于其他行业,汽车企业也是国家重点纳税企业,从这点上看,质检总局在强制召回的实施上,也会更加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