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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强制报废说不出的“痛”

发布日期:2012-09-14 来源:生活晨报 浏览次数:2984
中国汽车配件社区网讯:汽车强制报废说不出的“痛”
而一些上路的报废车大多没有牌证,价值不高,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往往弃车而逃,不仅增加了交警部门破案的难度,受害者也无法索赔。

    同时驾驶报废车也是违法行为,不但要强制报废车辆,还要罚款,驾驶人也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一些人将废旧车辆遗弃在路边,长时间不去照料,有的车辆配件被盗,有的甚至整车被盗,都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车辆报废手续该如何办理车辆到达报废期后,应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但很多市民不知道该如何办理,办理程序是什么。那么,机动车报废手续该如何办理?记者为此采访了太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经理杨海亮。

    据其介绍,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原车、个人身份证,到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应该解体的,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如果车辆所有人是单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要携带机构代码证。之后,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了。杨经理还从专业角度详细讲解了报废车的危害,一辆报废车的污染量是正常车的30倍以上,需要专业的回收处置,不能随便丢弃。

    此外,报报废车或报废零部件对土壤、大气、水源产生的污染威胁非常大。故废车或报废零部件流入市场,对交通道路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已报废的整车或零部件,可靠性没有保障,一旦再次流入交通市场,事故隐患极大。尤其是大量报废车流入黑市后,很多都成了东拼西凑的拼装车,成了“马路杀手”。晨报记者代全红实习记者王芙蓉提示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要每两年检验1次;使用6-15年的,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的,一年检验2次。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9座以上载客汽车,使用10年以内的,每年定期检验1次;使用10年至20年的,一年检验2次。载客汽车使用5年以内的,一年检验1次;使用5年至20年的,一年检验2次。

    大型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

    车辆延缓报废期限内,一个检验周期连续2次检验都不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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