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注册
第8届西湖峰会展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汽车召回条例明施行 经销商或可从中获益

发布日期:2012-11-02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1109
中国汽车配件社区网讯:汽车召回条例明施行 经销商或可从中获益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或召回后拒不消除缺陷的汽车企业将面临最高千万元的巨额罚金。这对消费者来说肯定是好事,对汽车经销商来说也能从中获益。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汽车经销商对缺陷汽车召回没有话语权,可一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维修服务的费用将给汽车经销商带来收益。

      经销商可通过维修车辆获利

      中山市汽车经销商总经理杨先生表示,汽车厂家在明确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经销商都是按照厂家的要求来执行召回的相关程序。
 
      经销商将属于缺陷产品批次的车辆,上报给汽车厂家,汽车厂家要求经销商负责联系缺陷车辆,对缺陷汽车的零部件或者技术,进行更换或者升级。
 
      此前某品牌有一批的车型被召回过,整个过程汽车经销商都没有话语权,但是在针对厂家召回的缺陷汽车维修服务的过程中,因为产生的相关费用主要是由厂家来负责。因此,在维修服务的过程中,相关的零配件和工时费也将使汽车经销商受益。
 
      杨先生表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汽车环境下,对于主要靠售后来盈利的汽车经销商来说,严格的召回措施,不仅可以更加确保车主的安全用车,也能带来不少的利益。”
 
      车主望召回制度可令厂家更好解决汽车缺陷问题

      车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购买了一辆新车,还没有过保修期,波箱就出问题了,维修过二次还是有问题,厂家也不给换,只答应让经销商维修,拖了两个月,保修期已经到了,需要自己掏钱维修,李先生觉得不应该由车主来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并且在处理的过程中还生了一肚子的气。上网一查,很多车主同型号的汽车都有同样的问题。“如果早点实施召回条例,说不定就可以彻底解决汽车可能存在缺陷的问题。”
 
      李先生表示,汽车缺陷造成的问题,在汽车厂家没有实行召回前,车主是非常无助,车主与汽车生产厂家很难直接平等的对话,根本没有办法彻底解决汽车缺陷。
 
      记者到部分经销商了解过,他们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厂家和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来解决问题,但是也仅限经销商的权限,经销商不可能给车主维修买单,如果车主要打官司,经销商也愿意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可是解决起来最终还是车主耽误时间,花了钱还要受气。
 
      李先生表示,希望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数额不少的罚款可以促使汽车厂家可以更快更好地解决汽车缺陷问题。
 
      巨额罚金促进厂家履行召回责任

      中山市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吴灏认为,随着中国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产业也越来越规范,有序。“在国外,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了,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车主购车和使用车辆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出台之前,针对汽车召回国内采用的是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为3万元罚款,这对财大气粗的车企来说九牛一毛,处罚过低不能有效地促使汽车厂家积极面对汽车缺陷。”吴灏表示,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或召回后拒不消除缺陷的汽车企业将面临高达上千万元的巨额罚金。这个规定,可以有效促使生产者履行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责任。
 
[ 资讯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创始人致辞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聚汽申明 |加入我们 |荣誉资质 |发展历程 | 网站留言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客服电话:0571-81020910 邮箱:info@b2bautoparts.cn 节假日休息:15658103160

Copyright© 2010-2017 Hangzhou Juqi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聚汽网_聚汽观察_汽车后市场 版权 所有 浙ICP备11022915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1002012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