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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见曙光 十八大后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凤凰汽车 浏览次数:1036
中国汽车配件社区网讯:汽车“三包”见曙光 十八大后正式实施
      就在国务院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另一项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政策——汽车“三包”,也终见曙光。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向凤凰汽车透露,质检总局投资6个亿,已经在北京建立了机动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随着检测中心的建成,“三包”政策很快就会出台,预计会在十八大后正式实施。

      汽车“三包”十八大后实施

      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了针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时隔两个月,质检总局再次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但时至今日,汽车“三包”政策仍未出台,业内推测汽车“三包”政策或再度“难产”。近日,质检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汽车“三包”政策很快就会出台,预计会在十八大后正式实施。

      “汽车三包与召回有着质的区别,汽车召回解决的是产品设计不符合技术法规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缺陷和隐患,召回政策通常是针对厂家。而汽车三包解决的是一般质量缺陷和厂商质量承诺与服务问题,更多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保障。”该人士表示,汽车召回是汽车三包的服务前提,必须在全面实施“三包”规定前,完善召回制度。

      与此同时,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每个消费者的产品出现问题的因素都不一样,如何举证才是摆在“三包”政策面前的真正“拦路虎”,质检总局相关人士透露,质检总局已经在北京建立了机动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总投资达6个亿。同时检测中心建成之后,质检总局还将邀请数位业内专家,对不同的问题车辆进行鉴定,进一步完善汽车“三包”相关配套体系。

      “召回”“三包”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信息显示,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8840例,比2010年增加20.8%,投诉信息涉及148个汽车制造商(含轮胎制造商)、596个车型。国家质检总局表示,2011年共实施汽车召回85次,开展汽车产品缺陷调查55次,涉及车辆182.7万辆。

      与85次召回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仍有许多消费者的投诉,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作为汽车“召回”政策,只有某一款产品大批量出现严重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才会实行召回。但据了解,始终牵绊消费者最多,也是投诉量最大的其实是汽车及零部件质量、合同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

      很明显,在不涉及汽车召回的情况下,汽车“三包”具有更严格的质量监管和更有力的保护措施。从某种程度上讲,汽车“召回”与“三包”的同时实施,能将中国汽车消费的保护网越扎越紧。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董扬表示,汽车“召回”和“三包”是对消费者不同形式的保护,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召回是针对安全缺陷,“三包”是对安全缺陷以外进行规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曾表示,汽车召回是汽车“三包”服务的前提。而随着召回《条例》通过之后,汽车召回将有法可依,“汽车三包”的相关难题可以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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