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召回数量远落后于美国
今年10月,国务院通过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条例》的主要起草人,王琰表示,通过提升召回制度的法律层级,扩大汽车召回产品范围,加大生产经营者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了汽车生产者产品安全责任和信息报告义务,强化了主管部门的缺陷调查权。
明年是《条例》实施的元年,在质检总局召回专家看来,中国汽车产品召回任重道远,应在水平上追赶美国。
去年,美国共进行592次召回,召回数量达1547万辆,是新车销售量的1.2倍。中国的汽车销量为1850万辆,在85次召回中,共召回了183万辆汽车,仅占新车销量的1/10。
专家表示,相比进口车型,自主品牌车型召回的次数和数量偏低。“虽然眼睛不能仅盯着自主品牌看,但中国汽车生产者的召回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应该加强”。该专家表示。对于明年自主品牌的 召回次数是否会明显增加,该专家表示“不好预测,毕竟‘条例’的出台是为了鼓励全中国汽车企业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而不是看谁召回的数量和次数多”。
召回与“三包”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因此,尽管召回与“三包”在汽车修理、退换环节的最终执行方式上较为接近,但适用范围明显不同。通常,不涉及安全问题的个案属“三包”责任范围。
谁负责召回?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召回的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汽车召回相关具体技术工作,如信息备案、信息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汽车缺陷调查、召回效果评估、实验室建设管理、专家资源管理等。
正确认识召回
王琰表示,每台车都可能存在缺陷,召回是厂家对用户安全负责的体现。公众与汽车用户应配合主管部门的缺陷调查、汽车生产者的召回维修,积极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缺陷就是互相帮助”。
交通事故也能引发召回
因能对车辆安全性改进起到作用,交通事故正成为召回信息收集的重要来源。
目前,国家已建立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该体系在今年开展的工作中,共采集了302个深度调查案例、380个专项调查案例,累计采集数据项超过100万。
这些案例中至少有15个与车辆安全性密切相关。质检总局对其中的6个案例启动了缺陷调查,4个案例涉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