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影响
有召回史的车型
57.3%消费者愿购买
新政加大了对违规车企的处罚力度。如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果按照一辆车10万元计,企业年生产1000台车,那么罚款金额将达100~1000万元。这将远远高于旧召回政策3万元的处罚。
新政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无可置疑,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59.8%的消费者认为新政实施后购车会感到更放心;同时,有57.3%的消费者表示会考虑购买有过召回史的车型。
但在新政实施后,消费者如何能具体推动一款缺陷车辆的召回,却还有待详细解读。财经文摘副总编、汽车瞭望专刊执行主编张志勇表示,在某种意义上,汽车召回应成为汽车企业越来越主动的行为,而法律法规只是辅助监督工具。
新政公布两月
15起召回涉及近60万辆车
记者通过中国汽车召回网了解到,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布后,截至目前已有15起召回事件,包括捷豹路虎、马自达、东风日产、郑州宇通、上汽荣威、一汽丰田等,召回数量近60万辆。
“汽车召回是厂家负责任的表现。”重庆洪运帝豪董事长邵香玲说,汽车召回应是汽车行业发展建立起来的一套成熟体系,但国内消费者有时会曲解召回。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汽车销量为1150万辆,召回2000万辆;同年在中国,这两个数字分别是1806万辆和117万辆。有分析指出,近期国内汽车召回次数与密度正不断提升,一个重要的原因召回新政将实施。为避免“中枪”,厂商召回的次数可能激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