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显示,从2019年1月10日起:
汽车投资项目将全部由中央核准转为地方备案管理;
新建燃油车项目全面禁止;
新能源汽车投资门槛大幅提高;
动力电池能量密度300瓦时/公斤等要求取消;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纳入发展重点;
插混仍是被鼓励的新能源技术路线……
政策的出台,是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然而,中国汽车行业涌现上百家新创造车企业,水平良莠不齐,新能源汽车产能严重过剩。同时,资本市场对新能源汽车表现出极大热情,盲目进入造车领域,导致资本泛滥。种种现象,偏离了上述政策的初衷。
于是,从2017年6月至今,发改委暂停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审批发放。而随着《规定》的出台,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即将重启。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看似降低了准入门槛,但更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其实对新建投资项目提出了更高要求。
用体系优化产能结构
实际上,《规定》的出台已经酝酿许久。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便向全国各地方政府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2月6日,工信部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之时,便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在为《规定》出台做铺垫。
根据规定,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的产品生产与销售,需要通过两重审批。在部门分工上,发改委主要负责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信部负责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
随着新《办法》和新《规定》的先后出台,新能源汽车产能将得到更有效的管控。
对新建纯电动生产企业而言,新《规定》有三点主要变化。第一是从核准改为备案;第二是从生产为核心到以销售为核心,原来是对建工厂进行验收,现在是以三万辆销量作为核心考核点;第三,从行政审批为导向到以市场为导向,提高了造车新势力的门槛,有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
《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中明确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之间开展研发和产能合作,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委托加工生产。这意味着,工信部第一次正式明确了汽车“代工”生产的合法地位。
事实上,代工模式已经被造车新势力广泛采纳。目前,由江淮代工的蔚来汽车ES8已经交付近万台;小鹏汽车由海马汽车代工的G3将于12月12日正式上市;由东南汽车代工的电咖汽车和由一汽代工的新特,旗下的首款车型均已量产;奇点汽车也宣布将在北汽新能源的工厂生产。
随着代工模式被官方认可,并成为造车新势力获取资质的一种手段,各方资源将得到有效的整合利用,对受到资质约束的造车新势力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有分析认为,将有更多新造车企业通过代工的模式进入市场。但这也意味着,将真正由市场来决定一家新造车企业是否能够活下去。
强调事中事后监管
从核准到备案,放开了企业准入但提高了门槛,注重强调事中事后的监管,将有利于劣质汽车的退出和优秀企业的进入。
11月7日,工信部发布了第1批《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公告,华晨汽车、长安标致雪铁龙、万向电动汽车等27家企业上榜。对于被特别公示的企业,工信部将暂停受理其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
此前,汽车行业更注重事前管理,事中事后管理却未能及时跟上产业发展变化,优胜劣汰机制不健全、僵尸企业无法及时退出,造成大量社会资源和资本的浪费。
事实上,在此之前,由于资质审批暂停,造车新势力又急于抢占时间窗口,尽早将产品导入市场,新势力往往采取两种方式。除了代工之外,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收购获取资质,但新势力需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
从此前的几起案例来看,收购所需花费的资金极高。今年9月,拜腾以1元收购一汽华利,但需承担华利汽车8亿元负债和5462万元的职工薪酬,并且这次股权转让并不包括一汽华利位于天津的生产基地和设备。也就是说,8.5亿购得的仅仅是“一纸资质”。
而就在12月17日晚间,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价人民币6.5亿元将持有的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100%转让给重庆新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庆新帆的实际控制方为造车新势力——车和家。
并且,除了6.5亿之外,力帆股份还与车和家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在未来三年内,力帆股份将有权使用车和家包括增程式电动车平台、人机交互以及车联网技术等在内的几乎全部核心技术,并参与车和家的融资。
政策加速资质贬值应该是大概率事件,但对于现在通过代工的造车新势力来说,将带来巨大的利好。
平衡各地产能,遏制盲目投资
在短短几年之内,造车新势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他们背后,有BAT等中国一流的互联网巨头和红衫资本、高瓴资本等资本巨鳄的支持。
造车新势力的崛起,为投资界带来了新的投资土壤,但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目前,蔚来、威马、小鹏等头部企业的融资规模已经超过百亿。其中,蔚来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小鹏、威马也曾对外透露出上市的打算。此外,还有一大批新势力以百亿规模作为融资目标而努力。
业内普遍的共识是,最后能够取得成功的肯定仅为少数。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开放的汽车市场,几乎全世界的汽车企业都在这里竞争,所有新进来的企业都要面临着与国内外的大型企业的竞争,竞争的局面将是非常激烈的,甚至用“惨烈”来形容也不为过。
事实上,对于产业政策变动所带来的影响,资本市场也早有预警。在2017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造车新势力宣布自己融资的进展,但进入2018年下半年鲜有听闻。资本市场对新造车企业的投资热情逐渐冷却,同时也开始意识未来的不确定性,希望观望《规定》发布之后给产业带来的变化。
近年来,为了吸引投资,地方政府也对新能源汽车项目抱有极大的热情。值得注意的是,《规定》除了对投资主体、技术水平的提出要求之外,对明确了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要求。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监管,将从中央下发到地方。
《规定》第十七条明确指出,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含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纯电动汽车生产能力)所在省份,应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第二,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整体来看,产能总量将得到控制。此前,发改委通过审批立项的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投资项目已经有16个,但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最多的浙江省有长江、合众和万向三家企业,知豆在浙江也有生产基地。
按照新政规定,以省为单位,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才能批准该省内的新建项目。
目前,新创企业扎堆在江苏浙江等地建厂,造成当地产能严重过剩。为了企业发展并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未来会有更多新创造车势力进入西部地区,这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将大有益处。
小结:新规是一把双刃剑
表面上看,新规出台只是一个审批权力转移的问题,但其实会对国内的新造车,乃至整个电动汽车产业产生不小的影响。
经过近十年的急速发展之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洗牌仍在继续,并在政策转型中加速。其一,对于已经买到资质的企业来说,他们可以绕过“售出3万台车或销售额30亿元”的申请门槛,安心造车。对于还没有购买资质的企业来说,剩下的数亿元资金可以通过代工模式达到条件后自主申请资质。其二,投资规定发布,极大提高了新玩家的入局门槛和老玩家的增产门槛。
总结一句,对于有实力想造车的企业来说,新规是好事儿。而对于那些实力不足想要蹭热点的企业来说,新规更难了。大浪渐退,最终谁生谁死,答案就快揭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