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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进水不算车损? 保险公司拒赔惹恼车主

发布日期:2011-09-16 来源:武汉晚报 浏览次数:780
中国汽车配件社区网讯:花费近4万元为价值百万的奔驰车买了包括车损险在内的车险,但车辆遭遇大雨熄火造成发动机进水受损,车主事后以买了车损险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费,但被保险公司以发动机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付。

   昨悉,武汉奔驰车主黎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6万元。目前,汉阳区法院已立案。

    据了解,今年7月26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家住洪山区的黎先生开着去年底才买的奔驰ML350越野车,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遇暴雨,奔驰车在驶过积水处突然熄火。因黎先生在买车时,花了近4万元在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买了全险,他当即向人保公司报案,并按照接线员指示,关闭电源后在事故现场等待救援。约4时许,郑州利星汽车有限公司服务顾问及车间技师赶到事发地,当场揭开车辆引擎盖查看发现发动机进水,缸破裂。

    事后发现,发动机无法修复,仅这项损失就是30多万。再加上其他损失,黎先生要求人保公司赔偿自己车辆损失费约46万元,人保公司则以发动机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付。经多次与人保公司沟通无果,黎先生将人保武汉分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本报记者致电人保公司想了解情况,询问黎先生发动机涉水为何不赔,该工作人员称需要询问相关负责人稍后回电。记者等待多时再次致电人保时,对方挂断了电话。

    经常代理保险纠纷的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雪莲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发动机进水后保险公司不赔’的车损险免责条款是否生效”是车主能否得到保险理赔的关键。事实上,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并没有尽主动告知义务,因此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均没有生效,车主是可以得到保险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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