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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 汽车质量投诉成解决难点

发布日期:2012-03-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1039
中国汽车配件社区网讯:关注3·15 汽车质量投诉成解决难点
      河北省消协公布201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河北省消协3月7日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提出服装鞋帽、通讯类和食品类商品依旧是投诉热点,电信服务质量依然堪忧,涉及汽车的投诉数量虽少,却是解决的难点。

汽车质量纠纷原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

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两个案例涉及汽车投诉。其中,一个是由于汽车发动机舱内部自燃导致火灾,并由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做出《火灾原因认定书》,但是经销商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后经省消协调解,由石家庄金昌长安铃木4S店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款新车一辆,问题得到解决。另一个案例则是石家庄消费者薛先生花费65万元,从河北华菱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S店)购买了一辆斯洛伐克产“途锐”2967CC型越野车,由于出现三次故障,消费者不敢再驾驶此车,向4S店提出退车申请并赔偿损失的要求。2011年3月7日,薛先生向省消协投诉,要求4S店全款退车。但4S店致函表示不接受消协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表示,近年来,因汽车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纠纷原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是汽车本身存在缺陷还是消费者使用不当,责任难以分清。在汽车问题引发的投诉中,因发生熄火、自燃、安全气囊不能打开、变速箱故障、发动机故障、连杆断裂等问题引发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较多,4S店和生产厂家拒绝消费者组织调解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车主与4S店之间存在产品质量担保责任,车辆发生性能故障,4S店或生产厂家应积极履行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否则将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垄断性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突出

据介绍,2011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比2010年减少4689件,投诉解决率比2010年有所上升,案均数额比2010年增长67元。重大投诉案件数量较2010年度下降71.43%,赔偿金额比2010年度增加了 221253元,上升118.79%。

其中,垄断性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突出。手机业务被投诉、咨询的问题较多。收费不透明,停止上网后仍然收费的宽带问题,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铁路、航空方面的服务类投诉也逐渐增多,主要反映在火车网上购票、退票,飞机延时和航班取消、退票等方面。

手机质量仍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2011年共受理移动电话类投诉3588件,占投诉总量的12.21%,造成手机投诉居高不下的原因有4个:一些手机质量低劣,消费者举证难;部分商家规避三包,售后服务差;一些手机置入吸费软件;一些售后人员维修不作记录,不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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