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近期从合肥、蚌埠、铜陵等5个市抽检了60组汽车冷却液产品,其中有3组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冰点、沸点以及PH值项目上。涉及生产不合格产品的3家企业分别是:十堰市白浪东康备品润滑厂,广州市利迪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和郑州万邦润滑油有限公司。
据了解,由于汽车冷却液生产没有列入生产许可目录,因此,许多汽车冷却液的生产厂多为小作坊,产品配方不固定,少数企业的经营行为也不够规范。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冷却液产品时一定要多加小心,注意分辨真伪,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优质防冻液颜色醒目、清亮透明、无异味,用烧杯加热后,凡是沸点不足100摄氏度的冷却液产品都是劣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