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消费者王某在郑州宏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公司)购买平头柴油半挂牵引车一台,价格23.5万元,于当月14日开始运营,从济源装货运往宝丰,运输途中3个轮胎先后发生爆胎,经宏图公司同意到洛阳的一汽维修站进行维修,然而洛阳维修站不予免费维修,原因是该车10个轮胎及钢圈均非一汽原装配件,王某在与宏图公司联系后,宏图公司答应车开到郑州后给予解决,然而却一直不给赔偿损失、更换原厂轮胎。
2011年11月24日,王某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经调查,发现王某购车时,轮胎已不是原厂轮胎,原厂轮胎每个2000余元,而非原厂轮胎每个1000余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调解,经销商为王某更换了10个原厂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