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
已尽责任将完善购车手续
5月18日,庞大汽贸法规部主任贾乐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庞大一直非常重视合同签订后义务的履行,车主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
对于车主所指的利用空白合同销售国2标准车辆,贾乐平表示,“国家虽然已经公布并执行国3标准,并不给搭载国2标准发动机的车辆上牌,但根据相关规定,搭载国2发动机的车辆是能够在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中使用的,并且这样用途的车辆属于工程机械,并不用上牌,车主都是在有这样业务的情况下才购买的。据我们了解,这些购买国2标准车辆的车主仅占此次进京车主的一小部分,其他人都不是因为国2标准上不了牌照而来。并且,我们的确已经尽了告知义务。”
随后,贾乐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出卖方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买受方为吴培全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中载明,“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所购买的汽车为欧二(据庞大方介绍,欧二等同于国2,只是叫法不同,对于这种说法,车主一方未提出异议)排放标准,而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2008年6月30日以后欧二排放标准的汽车不能再上牌照,一方明知上述事实仍然要求购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事由不履行2009年3月26日甲乙丙各方签订的《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相关义务。”
“这份协议的落款由吴培全亲笔签名并按有手印,还有他本人的身份证号。庞大是非常正规的汽贸公司,并已经营多年,所有分公司的销售合同都由公司的法规部出具统一合同。绝不可能先让任何客户签空白合同然后再填写内容。”
关于李振光和侯志国所反映的情况,贾乐平向记者表示,“他们所购买车辆的山东巨野林海汽贸公司,其实在交易中充当的是‘中介’角色。但是李振光将50万元车款交给了林海汽贸公司时没有留任何手续。而林海给我们打多少钱的车款,我们当然要开具多少钱的发票。”
至于所购车辆的质量问题,贾乐平说,“我们已经积极联系了汽车的生产厂家,并且给予了购车者相应优惠的还款以及解决方案。”
而关于赵秋所反映车辆无法上牌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贾乐平表示,“赵秋购车时仅交付了首付,而购置税等款项没有交齐,如果交齐,交管部门肯定会给他上牌。”
“据我们了解,这些车主一般都是买车之前有运输业务,而买车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又没有业务了。但这种风险在购车之前就应该预见到,并不应转嫁到经销商身上。同时,我们欢迎有意见的消费者跟我们沟通和交流,如果觉得不合理,还可以走司法程序。我们一定会尊重法院的判决。”贾乐平说。
进展:
纠纷已部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