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安徽萧县客货车迎面相撞导致24人死亡的特大车祸事故责任已认定。客车占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货车超载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据介绍,客车驾驶员冯某某在上道行驶时,由于不当操作,占道路的左侧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陈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核载14.99吨,实载23.65吨,属于超载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货车驾驶员陈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安徽省交管部门正在进行有关专项整治行动。
编者寄语:最近的上海大巴司机吸食冰毒和这次萧县无疑是给交管部门敲响了警钟,机动车辆司机的责任问题还有驾驶培训问题越来越严重,希望通过这次惨烈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能够加大这一方面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