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23日,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股份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大会明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在册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陈登宇参与本次普通认购,并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通过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完成期间不进行股权转让。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因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故不适用。
二、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740,000(含740,000)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0元(含1,850,0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元。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核心员工,共计36人,其中新增股东35人,在册股东1人。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5年12月25日(含当日)起,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缴款截止日:2015年12月28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2015年12月25日起(含当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2015年12月28日前(含当日),认购人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或扫描后邮件发送至公司,同时电话确认(传真号与电子邮箱地址见本文“五、联系方式”)。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5年12月28日前,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电话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