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6月27日上午9:00时在诸暨市店口镇海亮商务酒店二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郭孔辉先生因公出差,采用电话和传真方式参与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共有9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电话传真等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诸暨农村合作银行店口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拟向浙江诸暨农村合作银行店口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合同期内利率不变,由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陈利祥提供担保。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7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