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实际情况看,三地的原油均价变化率,在5月24日时就已下滑至4%以下。但因5月24日相比5月10日仅仅过去了10个工作日,不符合现有定价机制的“22个工作日”这一要求。因而,政府也只能按兵不动。
事实上,假设国际原油价格在5月24日之后继续上扬的话,三地均价变化率将高于-4%,其结果是,消费者可能将错过6月初的这一轮汽柴油最高零售价下调(或在6月9日)。
而对石油公司来说,如果国内错过汽柴油零售价的下调,虽然其可利用时间差,在短期内购买到便宜的原油用以加工为汽柴油产品,但到终端市场(如加油站)时,由于消费者对高昂的汽柴油价不买账,反而会选择那些打折的民营加油站,这也会让两大石油公司很受伤。
不过,本报此前曾报道,我国正在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微调。预计将会考虑对调价周期(22个工作日)及三地原油均价变化率(4%)缩短,从而使得国内汽柴油零售定价与原油油价的变化进一步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