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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观点】谈判的赢家是懂得先输的人

发布日期:2017-12-19 作者:程天纵 浏览次数:6971
注:本文来自《聚汽观察》十二月刊,更多精品内容,可以点击后台主菜单聚汽观察聚汽杂志进行阅读。

谈判不要“零和”
如果谈判双方只谈判一个项目,这就是一个“零和”(Zero Sum)的局面——一方多了,另一方一定是少了,因此很难达到双赢的结果。要达到双赢结果,谈判内容一定要是多个项目。例如华航空服员罢工提出七个诉求,华航企业工会罢工提出八个诉求,这就有了一个可以经由谈判达到双赢的基础。但是,如果谈判的一方坚持要打包谈判,不管几个诉求都变成了一个项目,那么就没有可能达到双赢。为何多个项目谈判内容可达到双赢呢?我们用华航空服员提出七个诉求来当作例子。

策略──排序
让我们假设劳方和资方都各自带开、关起门来讨论,将这七个诉求依照“各自认为的重要性”来进行“强迫排序”(Forced Ranking)。这样的前提下,双方排序结果完全一样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而只要排序不同,那么就有双方谈判达成双赢的可能性。

作为资方,必须要充分了解劳方;这就是所谓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谓“知彼”,并不是光知道他们书面上提出的诉求就好,而是首先要了解劳方对于这七个诉求重要性的排序,对劳方每个诉求的底线在哪里也要有正确评估,然后跟自己(资方)的排序、以及每个诉求的可让步目标,并排做个比较。这样才会知道每个诉求的差距有多大,同时思考如何说服对方、并且想出说服对方的理由。

谈判──交换

谈判一开始时,先挑“对方认为重要”的(也就是高排序的)、但在己方是属于“中或低排序”的诉求来谈。谈判过程中,运用先前已思考过的、能缩小双方差距的方法和理由来表明立场;但最终要让步、尽量满足对方需求、尽量达到对方满意目标,缓和双方对立气氛。正因谈判要从对方认为重要、而我方认为较不重要项目开始。

 
谈判的赢家是懂得先输的人
接下来要谈的诉求,是“双方差距最小”的、也最容易达到共识的——即依序争取最容易达成协议的诉求共识。这时,七项诉求也许已谈成了五项,最后的谈判就轮到己方认为最重要的(也就是排序高的)、而对方排序是属于中下的诉求。由于前面的谈判累积了足够的努力和成果,使得双方不愿意轻易为了剩下的几个诉求而放弃前面的成果,因此就可以比较容易达到“己方不能退让”的目标,同时又可以真正达到双方满意的双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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