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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驰:未来十年中国再制造产业将步入高速发展期

发布日期:2012-04-21 来源:盖世汽车网 作者:Shirley Huang 浏览次数:12013
美驰:未来十年中国再制造产业将步入高速发展期访美驰售后事业部中国区总经理王尚谦

2. 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其他部门编制的《再制造产品目录》也可能会在2012年内出台。经过几年的再制造试点之后,根据试点情况,国家发改委将把符合新品标准、规模化生产的再制造产品纳入其第一版《再制造产品目录》。列入到《再制造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和相关企业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原先发改委许可的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再制造的基础上,又扩大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范围,新增加了诸如传动轴、机油泵、水泵、助力泵等零部件的再制造许可。这个《再制造产品目录》的制定并出台被市场认为是非常关键:它对于再制造产品的认定,推动建立再制造产品质量评定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加强各级工商部门对再制造产品和企业的管理,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等实际操作都具有的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3. 随着《再制造产品目录》出台,国税总局可能会推出配套法规针对目录内列举产品的再制造给予税收优惠政策。这个话题在行业内讨论的比较多,再制造企业呼吁兑现优惠政策的声音也一直很强烈。国税总局对再制造产业的一贯表态也很明确:国家会给予税收支持。这个原则性的话一直在讲,但是具体优惠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却从来没有结果。《再制造产品目录》的颁布会加速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从现在的可行性研究来看,可能会倾向于采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法,而非免征增值税的手段,这应该是考虑到了支持再制造企业在产品销售环节中应具备给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以促进再制造产品的应用推广。对于现有的再制造企业已被征收增值税的这一部分,税务部门会在将来进行抵扣或退款。关于再制造企业采购旧件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而不能进行销项税抵扣这一难题,随着再制造旧件收购市场的逐渐完善,国税总局可能会考虑给予一些正规旧件交易市场优惠政策,让旧件交易市场拥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4. 除了以上几点,还有一些其他值得关注的领域:比如国家发改委对第一批14家再制造试点单位的验收结果,对试点成果和工作经验的具体推广内容;对第二批申报再制造试点企业的审查结果和评审通过名单;国家如何支持独立再制造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市场又该怎样解读广受争议的再制造授权委托书的试点政策;何时推出全国统一的再制造产品标识规范;以及如何鼓励新型再制造服务行业的发展等等。

总之,我国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业起步较晚,在“十一五”的过去几年中整个行业还处在市场探索和小规模试点阶段。随着我国再制造发展的法规政策逐渐出台和完善、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体系的逐步建立、以及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的不断成熟,我相信中国的再制造产业将很快进入全面发展的增长期,尤其是 “十二五” 和“十三五”这十年期间将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化发展的高速阶段: 国家将进一步明确再制造产业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加快形成再制造的经济规模,这将是中国再制造工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期,对国际汽车零部件公司的在华企业来讲也蕴藏着无数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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