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以来,根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开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专项整治活动。截至2011年6月底,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510人(次)、车辆135台(次),对全市494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并对其生产的400余种主导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双打”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领导重视,保持“双打”工作高压态势
市委、市政府从“保东风就是保十堰、保汽车城就是保生存”的高度,重视东风汽车及十堰汽车产业发展。市委书记陈天会多次对汽车市场整治工作作出批示,要求保东风品牌、保市场秩序、保长远发展。市长周霁多次在会上强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从严查处、规范市场。
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成效,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张桂华领导,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质监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制定了整治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行动,加大了整治工作力度。2011年2月19日,副市长张桂华带队,市质监局长曾勤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组成六个联合执法专班,分别深入十堰经济开发区、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特区、郧县、丹江口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11年5月12日,副市长冯艳飞带队,市质监局长曾勤率20余名执法人员再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楚天都市报》、十堰电视台、东风电视台、《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全程陪同检查,对活动进行报道。
依法施检,保障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全市按地域划分为10个专项整治区域,组成10个专项检查组,将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开发区、丹江口市、郧县、房县七个区域列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将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车桥、车架、车身、变速箱、制动器、液压油缸等汽车六大总成,汽车安全附件产品,汽车轮胎产品,汽车安全玻璃,蓄电池,油压千斤顶,汽车液压制动橡胶皮碗、汽车制动气室橡胶隔膜,机动车制动液,汽车V带十类产品作为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产品。重点打击生产企业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他人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目录内汽车零部件产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无国家公告目录,擅自装车(异地装车)、改装车;利用报废汽车零部件非法拼装汽车及翻新汽车零部件的七类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检查汽车生产、改装企业132家(次),检查汽配生产企业267家(次),彻底查封、关停违法违规汽车生产企业77家,发出整改通知222份,立案查处176起,捣毁制售假冒东风汽车及其配件的地下窝点31个,收缴假冒伪劣东风汽车32辆,查处制售假冒东风公司系列产品案件50起,查获假冒东风整车及零部件7821件,假冒东风标识580件,制假设备6台,制假模具13个,涉案价值166.61万元,并同27家整车生产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责任书和产品质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