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皆知,废橡胶是很难降解的高聚物,尤其是废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长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极易滋生蚊虫、传染疾病,同时及易引发火灾。在国外,日本、加拿大、美国都曾因大量堆积的废胎起火。在国内也不例外,每年因废轮胎堆积引发大火的报道屡见不鲜,除企业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外,更使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废轮胎的处理目前在世界上依然是一大难题。发达国家历来对废旧轮胎处理采取减免税收、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如美国虽然各个州的立法不同,但对处理废旧轮胎的政策基本相同,每条轮胎补贴3-5美元;加拿大政府规定每处理1吨废旧轮胎补贴60美元;欧洲则每处理1吨废旧轮胎补贴140欧元;我国台湾省每处理1吨环保署补贴3200元新台币,香港每处理1吨环保署补贴1700元港币等,说明该行业属于政策鼓励的公益性行业。
2010年下半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组织企业赴美国、加拿大就废旧轮胎进行考察。在美国每个州都有对废旧轮胎处置的有关规定。通过共同努力,美国境内废旧轮胎存量已减少许多,90%以上的废旧轮胎都回收利用,主要是热能利用和用于生产胶粉、再生胶。对于废旧轮胎产生的社会责任,各州通过协商立法,从轮胎制造商到轮胎销售商,包括进口销售商,均按不同比例缴纳废旧轮胎处置费。
加拿大橡胶协会Glenn Maidment会长将废旧橡胶回收利用产业称之为“为了保护加拿大997万平方公里居住的4300万加拿大人民生存的环境”。把废旧橡胶回收利用上升到如此的高度,值得我们思考。加拿大各省除了经济补贴外,还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废旧轮胎最终产品的用途,鼓励大家使用废旧轮胎生产的橡胶产品,同时给予废旧轮胎处理企业和最终橡胶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资金贷款支持,使生产技术更先进,最终产品更适用、更环保。
同样,法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禁止填埋、丢弃和焚烧废旧轮胎,同时通过减税、补贴等方式支持废旧轮胎回收企业的创业和经营,鼓励这一领域的研发。多项旧轮胎翻新再利用、废橡胶再生材料生产及应用技术由此诞生。
在我国,2009年1月1日国家出台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使废旧橡胶循环利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国是轮胎生产和消费大国,2009年我国产生废轮胎2.33亿条,重量约860万吨,这是非常大的数字。如何遵循、贯彻废旧轮胎“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再制造”的3R原则,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家发改委预计,若2.33亿条废旧轮胎全部回收利用,相当于我国5年的天然橡胶产量。目前我国废旧轮胎利用率在80%左右,循环利用工作任重道远。循环利用首先应是净化自己国家的环境,因此废旧轮胎利用的重点必须放在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