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厦门正新对上述三家侵权公司提起上诉,法院予以立案。
2008年,天津的法院一审判决厦门正新胜诉。不久,三家被告企业提出上诉。据厦门正新代理人介绍,在二审的时候,被告代理人明确承认,这三家以正新字号登记的企业,并不进行实际经营,之所以注册只是为了不让厦门正新来当地注册公司。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被告企业代理人主动要求注销其中二家被告企业,但要保留正新(天津)橡胎有限公司。厦门正新不能忍受这种侵权行为,调解无效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厦门正新败诉。
判决下达后,厦门正新公司不服,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天津高院再审。2010年初,天津高院开庭再审,但迟迟未下达判决。再审期间,市场上,假冒伪劣的侵权产品还在肆虐。判决未下,此时的厦门正新甚至很难申请工商部门的保护,只能任凭侵权产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
无奈之下,厦门正新代理律师高子珺只能与主审法官多次沟通。最终,2011年11月22日,厦门正新终于盼来了终审判决:全部胜诉。
■ 侵权案缘何无休止
据介绍,在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各类侵权案件可以用遍地开花来形容。一些饱受侵权之困的企业,却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天润曲轴总经理张洋说,天润曲轴也曾遭受侵犯知识产权之痛,当伪冒假劣产品非常严重时,企业会联合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进行打假活动。但真正诉诸法律的情况,则并不很多。另外一位企业负责人说,之所以不走上法庭,因为“时效慢,法律执行效果不明显”。
厦门正新轮胎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说,厦门正新侵权案最终宣告胜诉,对于正新轮胎来说,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但对于部分经销商来说,官司打得实在太久了,这5年里,他们每天都在遭受着侵权产品不正当竞争的煎熬。
据悉,判决虽胜,余韵未了。这8场官司的判决的执行工作却异常艰难。目前,仅江苏成通轮胎有限公司等少数案件执行完毕,其余侵权企业尚未执行。同时,举证艰难,赔偿金额太少,判决执行力度不强,这些都在考验着企业的维权信心。
“如果不维权,侵权给企业造成的损害势必更严重,所以必须坚持不断维权,以及时制止已经存在的侵权行为。”面对知识产权侵犯,厦门正新法务部人员如是说。他希望国家法律不断完善,能更加有效地打击侵权行为。










